根据《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补评工作的通知》川交职院学便〔2025〕33号及《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》(川交职院发〔2021〕195号)文件精神,经学生自愿申请,辅导员初审,后由航运工程系资助评议小组对参评学生进行审核,陈明洋等8名助学金申请者均符合申请条件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结束即上报学院资助中心复审。
附件:《2025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补评汇总表》
公示期: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6日
如对候选人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提出。
受理人:郭书记
电 话:028-82683024
航运工程系
2025年6月4日
